博智申購南山人壽案

針對英商博智南山公司向經濟部送審文件,承諾大股東七年內不會轉讓持股,財金官員昨(27)日表示,這當然承諾長期經營的方式之一,但因博智金融與香港中策集團是透過英商博智南山投資,大股東不會轉讓持股還有些疑點須釐清。
博智和中策是以「英商博智南山控股公司」的名義,向經濟部遞件申請承接南山人壽股權,換言之,英商博智是南山人壽的大股東,但英商博智這個法人背後又有大股東,官員指出,英商博智持有南山人壽的股權未來七年不轉讓,不代表英商博智大股東的持股也不會轉讓。
官員指出,以目前可知的資訊,博智及中策集團是「英商博智南山控股公司」的兩大主要股東,只要中策集團將持有「英商博智南山控股公司」的股分轉讓給中信金,讓中信金在「英商博智南山控股公司」具一定影響力,等於是讓中信金間接參與南山人壽經營。
主管機關因而希望,博智承諾未來七年南山人壽大股東不會轉讓持股的同時,應一併承諾英商博智南山控股的大股東也不會轉讓持股,以表達長期經營決心。官員並強調,這是將來經濟部、金管會實質審查本案時的了解和釐清重點。
對博智中策集團承諾大股東七年內不會轉讓持股,是指南山人壽未來大股東持股不會變動、或英商博智南山控股的大股東,博智昨天不願回應,僅表示送件已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希望審查委員可客觀公正討論;投審會如對送件內容有疑問,博智會直接向投審會說明 。
對中策集團與中信金的合作究竟有沒有變化,博智也不願回應。相關官員指出,一般來說,企業間簽署的合作備忘錄(MOU)沒有法律效力,但中策與中信金簽署的MOU在文內註明具法律效力,因此主管機關還是會在審查時,就此要求中策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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