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智申購南山人壽案 股權移轉 規範應更明確

博智金融與香港中策集團為展現長期經營南山人壽的決心,主動承諾未來一定期間內,大股東不會轉讓持股。
先前已有多家外商壽險退出台灣,不少人手中的保單,公司名稱更一換再換,比起博智承諾的內容,投資人可能更關心博智如何確保「長期經營」決心可有效履行。
中策集團在得標南山後不久,便與中信金簽訂換股合作備忘錄,讓外界質疑博智和中策長期經營南山人壽的決心。
博智本次重新向經濟部遞件,因而特別承諾大股東未來七年內不會轉讓持股。
博智展現投資南山人壽的高度意願;但是不是長期經營,還是要經過時間考驗,主管機關的審核頂多「聽其言、觀其行」,不能百分之百確定。
主管機關因為中策先前的動作,懷疑博智長期經營的決心,並沒有錯;但反過來說,如果博智意提供長期持股的承諾,主管機關也不應預設立場。
任何保證都可能有漏洞,博智如果不願長期經營南山人壽,透過替南山人壽增資或變更公司章程等方式,同樣可轉讓南山股權。換句話說,主管機關要不要接受博智的承諾,讓博智投資申請過關,其實只是看雙方互信基礎有多深。
南山人壽交易攸關400萬保戶權益,主管機關如果從頭到尾便不相信博智,乾脆就快點退件;但在此同時,主管機關是不是也該回頭想想,與其苦思博智有多少長期經營誠意、是不是會耍心機,倒不如儘速補強股權移轉的監理機制,一切回歸法令,可能簡單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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