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D3地 一罪不宜二罰

幸福人壽董事長鄧文聰昨(13)日表示,保險業投資不動產法令不合時宜,如果幸福人壽台北市信義區D3土地不必被迫賣掉,三、四年時間至少可賺進三、五十億。因礙於法令忍痛賣出,但「一罪不宜二罰」。

金管會委員會近期將討論幸福人壽違規標地的處分案,鄧文聰搶在處分結果出爐前,為幸福人壽喊冤。

鄧文聰解釋,幸福人壽以往不曾做過不動產投資,近期才成立不動產部門,第一次標地發現有違規情事後,「部門主管疏忽了,我們誠心受罰」。但第二次標地是因當初與花旗交易合約的延續行為。

如果不去標29-7土地,不僅要賠償花旗3億元違約金,由於29及29-1土地合計僅600多坪是畸零地,無法單獨開發;29-7若被別人標走,「我這個前面買的地,就會被『卡』死,一定要賠錢賣」;但去了標又疑似違規。

雖然這塊地獲利潛力很大,後來不得已,轉賣給金享建設。當時他要求金享建設「不能只標29-7,要把前面(29及29-1)一起買走」。

鄧文聰強調,第二次標地並沒有違規,且曾與多位律師研究過,這是唯一能解套的方法。

對於外界一度質疑金享陳忠明是否為「人頭」交易,鄧文聰表示,這對陳忠明不太恭敬,他也是返鄉投資的台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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