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借持股 可自訂利率

台灣證券交易所昨(7)日表示,目前開立集保帳戶的個人或法人都可申請出借持股。投資人可在0.01%到7%的日利率間距,自行訂定出借費率,費率愈低被優先取借的機會愈大。

證交所表示,目前出借成交的日利率約在0.04%,即月利率1.2%以上,高於銀行業目前的存款利率。此外,投資人出借股票僅一天,出借同時也可賣出持股,其股票賣出權益不受影響。

證交所說,當投資人持股出借時,出借次日即可於指定銀行帳戶收到出借收入,目前許多金融投資標的獲利不佳且不穩定,投資人將持股出借,是一項安全且穩定的選擇。

證交所指出,目前參與出借股票的投資人集保戶數只有1.6萬多戶,數量並不多,原因可能是不清楚申請流程所致。投資人參與出借的申請手續非常簡便,可攜帶身分證件及集保印鑑到往來證券商,索取及填妥「客戶有價證券出借申請委託書」後交予往來證券商,即可完成出借申請。

證交所是在民國85年9月開始實施交割借券制度,以因應證券商發生錯帳,投資人違約及遲延交割而導致應付股票交割不足時,證券商可向證交所申請經由交割借券系統借入股票完成交割,而被借入的股票則是來自一般投資人申請出借的持股。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