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美電合併奇美能源

台灣最大面板廠奇美電子決議與奇美能源合併,暫定合併基準日為11月1日,此外,外傳奇晶光電已縮編,將結束營運,不過奇美電對此表示,無論是能源產業或是OLED技術,奇美電都不會缺席。
奇美能源是在前奇美電尚未被群創光電整併之前所投資的薄膜太陽能電池廠,但由於薄膜技術式微,奇美能源在運轉過程中並不順利,在此情況下,合併後的奇美電決議合併奇美能源,由於奇美電持有奇美能源達92.7%的股權,因此採簡易合併方式,預期11月1日為合併基準日。
奇美電指出,購併奇美能源主要目的是為了整合集團資源運用,節省管理成本,希望對股東權益產生正面影響。奇美電係以現金對價方式辦理合併,未發行新股,故無換股比例適用的問題,現金合併價格為每股新台幣0.35元。奇美能源董事長廖錦祥,同時也是奇美電董事長,資本總額為20億元,實收資本額為12.5億元。
奇美電指出,雖然合併奇美能源,但奇美電以後在太陽能領域不會缺席,將尋找適合的技術與策略切入,目前在評估考量中。
此外,外傳從事OLED開發的奇晶光電,在奇美電子經營權易主後,不但已經縮編,同時也結束營運。對此,奇美電指出,奇晶光電目前確實有降低運轉量能,在生產與銷售上的活動有減少,但由於奇美電看好OLED技術發展性,因此不會結束奇晶光電營運,而會將其與統寶OLED技術進行整合,同樣的,奇美電未來也不會在OLED領域中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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