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書面報告送立院 資金來源 審查重點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明(11)日邀請經濟部、金管會報告南山人壽股權移轉案,兩個委員會是否做成任何決議,攸關博智、中策集團共組的博智南山公司是否能順利入主南山人壽。
金管會昨天送到財委會的書面報告指出,將會依照「新設立保險公司的發起人標準」審查博智、中策集團的資格條件,包括資金來源和大股東適格性,都是審查重點。
據了解,博智南山投資南山人壽的申請文件已經送到投審會,但因立法院要求經濟部、金管會必須先針對此案到立院專案報告,才能開始實質審查,主管機關至今尚未開始審查此案。
依博智南山和美國國際集團(AIG)的合約,南山人壽出售案必須在6月下旬前完成,否則交易案將無效,若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開完會無任何要求,主管機關即可開始實質審查,6月底前應可完成審查;但若立院有任何附帶要求或決議,便可能影響審查時程。
金管會表示,AIG在97年9月發生財務危機以來,金管會已經採取措施,維護AIG在台子公司資產安全及保障保戶權益,目前這些措施都還在執行,應該可以去除外界對其資產外移或掏空的疑慮。
AIG去年10月13日宣布以21.5億美元出售97.57%南山人壽股權給博智金融及中策集團組成的聯盟。金管會指出,早在AIG決定出售股權時,就已經向AIG表達金管會對於買方的期待與要求,並要求將金管會的要求納入出售條件。
金管會指出,五大審核條件,包括買方須承諾保障員工及保護權益、買方資金來源必須符合法令規定、買方必須有專業能力經營保險業、買方對南山人壽要有長期經營承諾、買方必須要有財務能力因應未來增資需求。
針對中策集團與中信金控所簽的合作備忘錄,擬由中信金取得中策集團所持南山人壽三成股權,中策集團認購中信金私募9.95%股權一案,金管會指出,中信金申請私募案,在去年98年11月19 日已被退件,未來中信金如果想再辦理增資,金管會將依規定重新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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