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昨(10)日通過公股事業董事長、總經理薪資合理化方案,未來公股派駐轉投資的民營化事業,董、總薪水不能逾相同規模公營事業的二倍,並鼓勵公營事業員工全面辦理優退,以降低人事成本。
財政部次長曾銘宗表示,財政部近日就會發布實施,4月起就要採取新的薪資規定。各部會的公股事業都需適用,以財政部為例,轉投資事業多達108家,影響層面相當廣,金管會主管的證交所、集保、研訓院及聯徵中心,也受影響。
以銀行為例,目前公營銀行董事長薪資約16萬元,總經理約15萬元,未來同規模的民營化銀行,公股董座最高32萬元,總經理則是30萬元。
目前已知,減薪最多的可能高達15萬元,以華南金總經理為例,目前薪水高達45萬元,遠高於台灣金等公營金融機構總經理的15萬元。
這項新規定各部會公股事業均適用,除華南金、台金聯等董事長須減薪外,包括金管會主管的證交所、台灣金融研訓院等單位,也須跟著調整。
行政院昨天召開公股管理督導小組會議,通過公股事業負責人薪資合理化方案,包括公股派駐民營事業董、總月薪,不得逾同性質、同規模公營事業同級人員的二倍,超過部分須解繳國庫或繳作原投資事業的收益。
據了解,財政部原本提案是統一規定董事長月薪30萬元、總經理20萬元,經過與會首長討論後,認為明確規定金額並不恰當,最後副院長朱立倫裁示採比例較為妥當。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等非固定收入,也不能逾薪水及主管加級等固定收入。
此外,昨天也通過鼓勵公營事業員工優退方案,取消多項優退限制,以降低人事成本、加強人力更新,並創造就業、提升經營績效。
為因應國銀登陸,公營銀行到大陸的員工薪水也可放寬。並放寬「公務員服務法」解釋,讓政府間接投資的子公司如台灣金聯等,可以派任公務員出任董監事,以利監督。
除此,因交通部所屬國營事業擁有大量資產,但缺乏有效運用,昨天會中也建議交通部可研議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增進資產運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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