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台北101公司董事長陳敏薰被台灣銀行解除法人代表身分,同樣被立委要求下台的開發金董事長林誠一相對「聰明」多了,趕在收到更換法人代表的公文前,就選擇先請辭。
立法院財委會在8日決議,要求財政部撤換開發金董事長林誠一、台北101公司董事長陳敏薰兩人公股代表身分,財委會決議後,財政部火速在9日就做出更換林誠一與陳敏薰的決定,公文並在前天同步寄發給台銀、兆豐金。
據了解,其中撤換林誠一的公文,發到一半就被臨時抽回,因兆豐金方面回報,林誠一已在9日主動向兆豐金提出辭呈,兆豐金也在前天同意。
因此,財政部撤換林誠一的公文最後未發出,只發出陳敏薰的撤換公文。
林誠一是兆豐金旗下的兆豐銀行派到開發金的法人代表,再獲開發金董事會推選為董事長;陳敏薰是台銀派到開發金的法人代表,再由開發金派到台北101公司擔任董事長。因此,財政部是透過台銀、兆豐金撤換兩人公股代表職務。
今年3月總統大選前,財委會也曾作出相同決議要求撤換林誠一,但當時財政部高層評估認為,若開發金民股不同意更換後的新任董事長,董事長重新改選結果,公股將不可能再指派董事長,將失去董座指派權,因此一直未換掉林誠一。
這次財委會再度做出決定,財政部的作法完全不同,8日財委會一作出決議,財政部在9日就做出撤換決定,並在10日發函,相當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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