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台商回台申請上市、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蜜月期將屆,台灣證交所修訂上市審查收費標準,增訂對海外企業申請TDR案,每件收取30萬元的上市審查費,已獲准TDR上市的旺旺、巨騰則「不追溯既往」。
台商回台申請第一上市比照國內的股票初次上市案(IPO)上市審查收費標準,每件申請上市案收取50萬元的上市審查費。經決議退件者,應再向證交所繳交申復審查費30萬元的「國民待遇」。
證交所表示,為鼓勵海外企業來台發行TDR,過去並沒有對TDR案收取上市審查費。政府現階段致力推動外國企業來台上市,但可預期未來將持續有TDR上市掛牌,考量日後上市審查、監理,及辦理招商活動等業務都需投入人力、資源成本,並兼顧成本與推動誘因,將恢復收取TDR上市審查費。
TDR新增訂的收費標準為,海外企業擬發行TDR上市者,應向證交所繳足上市審查費30萬元。但申請因增資而增發,或經兌回後在原發行額度內再發行的TDR上市,得免繳審查費。
證交所指出,海外企業來台申請第一上市,也增訂比照國內IPO案,收取50萬元的上市審查費;TDR上市審查費則考量其審查程序係採書面形式審查,免提報上市審議委員會審議。因此,較IPO案審查費酌減為30萬元。
證交所表示,旺旺、巨騰等已獲證期局核准TDR上市案,主管機關目前掌握的台商回台上市案,預期初期的TDR案會較第一上市案為多,國內TDR市場預計會形成新板塊;證交所也會在TDR上市後加強包括法說會等宣傳活動,來提高TDR的知名度和接受度。因此,考量推動成本,才會酌收上市審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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