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2日討論對於大眾電信聲請重整的意見,沒有反對意見,也認為其擁有一定用戶,有其價值,雖然沒有明確指出贊成大眾電信重整,支持的立場已經頗為明顯,但NCC同時也表明,該公司不能在籌設期間將WiMAX事業部分割出去。
日前大眾電信聲請重整,台北地方法院因此發函詢問NCC對於該公司是否適合重整的意見,NCC的立場則是會以監理機關的角度說明整體情況,表達必須保護用戶權益,同時該公司有140多萬用戶,代表有其價值。
至於先前大眾電信申請把WiMAX事業部分割出去,但是卻遭首屆NCC否決,第2屆NCC在12日也指出,該公司的WiMAX業務還在籌設期間,因此分割案不適用於電信法第15條關於第1類電信事業投資、讓與或合併需經申請的規定,而另依照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48條,籌設許可不得出租、轉讓,所以不用申請同時也不會准許WiMAX業務分割案。但NCC表示,如果是PHS業務要分割出去,則就可依照電信法第15條申請。
另外,NCC於12日也核准有線電視業者萬象與金頻道的換照,並都要求附帶條件,也就是必須就預收收視費用,在半年內完成履約保證工作,同時在3個月內也必須提出財務結構改善措施,2年內降低借款與保證額度的20%。萬象與金頻道分別隸屬於有線電視多系統經營者(MSO)中嘉網路與凱擘。
9月底時NCC審查中嘉旗下的家和與凱擘旗下的陽明山有線電視申請換照案時,就首開先例要求預收收視費必須提供履約保證,且借款與保證額度必須在2年內降低20%,業者還為此向行政院提出訴願。但NCC依然強調,有線電視系統只要涉及這2家MSO的聯貸案,有相似背書保證的情形,都會比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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