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保證金利息 將退還

期交所董事會昨(25)日通過,將給付期貨商放在期交所的保證金利息。過去期交所一年約有二、三億元利息的業外收入,最快明年1月起,將透過計息方式,全數「退還」給期貨商。這項方案將在金管會核准通過後實施。

結算會員目前放在期交所的保證金約200億元,市場期貨商收取投資人的保證金,則在1,000億元左右。

金管會通過計息方案後,期交所將給結算會員存放在期交所的相關保證金,依據台灣銀行半年期定存利率計息;存放時間不及一個月的保證金,也會依據台銀的活期存款利率以日計息。換句話說,放在期交所的保證金,至少也有等同於銀行的活存利息可拿。

期交所向期貨商收取管理手續費,結算會員放在期交所的交割結算保證金與超額保證金並未計息,致期貨商多年來持續向期交所爭取退還利息給期貨商。這項期貨商與期交所「糾纏多年」的保證金利息問題,終於獲得解決。

這是期貨市場成立十餘年來首次變革,期交所過去被期貨商抱怨「賺飽飽」,明年開始,這筆二、三億元的業外利息收入將走入歷史。明年第一季,期交所也將比照證券商辦理融資,開辦期貨商融資業務,期貨商收入將再增添一項。

群益期貨董事長孫天山昨日肯定期交所這項措施,他說,利息回歸期貨市場是期貨業者多年來的共識。

去年開始,期交所透過補助期貨商更替資訊設備費用的名目,將利息折回給期貨商,期交所的業外利息收入也因此從4億元左右,降到二、三億元。最快明年1月起,期交所將依利息回歸期貨市場的原則,計息給期貨商。

往後期交所計算結算會員保證金利息後,期貨商是否也會接著對投資人計算保證金利息?孫天山表示,目前期貨業很普遍都會以利息回饋的名義,折讓給外資等大額法人,期貨商也已計算保證金利息,準備回饋給投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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