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制法修正案立院初審通過 高鐵、捷運噪音超標 可申請補助

立院昨日初審通過噪音管制法修正案,首度將高鐵、高速公路及大眾捷運噪音納入補助標準中。一旦三讀,交通設施噪音若超過標準,環保署將要求營運或管理單位限期改善,逾期不改者將逕行開罰。若實在無法改善,受害民眾得申請補助,但以一次為限。

  交通設施常是噪音主要來源之一,但目前僅民航局針對飛機噪音訂定改善補助計畫,降低居民損害,其它交通設施噪音即使超過標準,受害民眾也難獲得補助,常引發抗爭事件。其中又以近年大熱門的高鐵,包括沿線的苗栗、台中、高雄路段都已有民眾檢舉噪音過大,卻因規範不夠明確,環保署也愛莫能助。

  為讓高鐵正視噪音問題,國民黨立委蔡正元領銜提案,授權縣市政府得依噪音管制法取締高鐵噪音,若不改善,得處以15萬到30萬的罰鍰,並得連續罰。由於罰則很重,引發交通部及環保署側目,與立委積極協調。

  環保署及交通部協調後,同意修改噪音管制法,在第13條條文增訂將高鐵噪音納為補助對象,其它包括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一般鐵路、大眾捷運系統都一併納入適用範圍,蔡正元因此同意撤案。

  修正後條文規定,未來只要民眾反應交通設施噪音擾人,縣市環保局測量後確定超過噪音標準,交通設施的營運管理單位就要在180日內,訂定噪音改善計畫,送縣市政府核定執行。但如果無法有效改善,則可補助受害者改善噪音設施、如隔音窗,但補助以一次為限。

  環保署副署長邱文彥答詢時指出,環保署仍以徹底解決噪音問題為優先考量,但高鐵部分路段確實因為與民宅距離過近,實施改善工程有困難,可能只能藉著補助住戶裝隔音窗等設備,降低噪音對民眾的傷害。

  立委則擔心此例一開,要求噪音補助的民眾將大增,而國防部統計亦顯示,若軍用機場附近住戶全部要補助,將需70、80億,恐嚴重排擠國防預算。萬一高鐵沿線住戶全要求比照辦理,環保署是否已有因應。

  邱文彥則承諾,若確定噪音超過標準,將先要求管理單位提改善計畫,並對補助範圍予以限定,同時邀請專家學者共同審查申請案,避免後遺症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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